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增强人民群众文明交通意识,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清丰县法院对照创建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多措并举,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贡献法院力量。
强化责任担当 领导率先垂范
近日来,清丰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鲁淑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佘俊林带头到分包小区盛世佳园,动员和组织干警积极投身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干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开展志愿服务,全力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文明交通出行 志愿服务有我
清丰县法院先后组织49名干警到诚睦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和人和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开展“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志愿服务活动,旨在引导市民遵守交通秩序,养成文明礼让的出行习惯。活动中,干警按时到岗、积极作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劝导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劝阻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越过停止线停车等待,劝阻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耐心解答市民询问,照顾老幼病残孕等行人过马路。活动的开展不仅改善了交通环境,树立了文明形象,也展现了全体法院干警服务社会的风采,文明出行、文明用话、车让行人、诚信友善,做文明带头人。
文明始于内心 创建践于行动
为进一步压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清丰县法院干警来到盛世佳园小区,深入一线,充分利用调查试卷,入户宣传,发放“市民文明手册”等形式,调动居民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推进居民道德建设,助力市民文明素养值提升,力争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交上一份满意的问卷。
营造文明氛围 注重文明宣传
为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浓厚氛围,清丰县法院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利用宣传栏,小区出入口展板,微信公众号等播放标语宣传,让居民熟知核心价值观,让每一位居民抬头可见文明、驻足可观文明,营造了良好的文明城市创建氛围。
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措施,有条不紊地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落实落细,以实际行动为清丰县创建文明城市助力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