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即可得到某国家机关印章一枚? 作者:刘亚茹 发布时间:2022-12-08 08:30:59
1 “专业办理各种证件” “只要你需要,我们都可以办到”, 在各种墙上、电线杆上 你是否经常见到这种“办证”广告, 他们声称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印章、证件 以及他人身份证件 都可以“办”出来, 只需要百十块钱。 清丰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 这样的“办假证”案件。 2 被告人张某为牟取非法利益, 采取发放、张贴 “办证”小卡片等方式 招揽需要办理各类 假证件、印章的客户, 以微信等方式联系, 并以微信支付方式收取 制作假证件、印章的费用, 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资料, 联系上家制假人 按照客户的要求 伪造证件、印章, 而后将伪造的证件、印章 向客户出售谋利。 期间,被告人张某伪造、买卖 国家机关证件3件, 伪造、买卖公司、企业、 事业单位印章3枚, 伪造、买卖身份证件7件。 共非法获利1000元。 3 经清丰县法院审理, 被告人张某伪造、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其行为构成伪造、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 其行为构成伪造公司、 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 伪造、买卖身份证件, 其行为构成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 盗窃、抢夺、毁灭 国家机关的公文、 证件、印章的, 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人民团体的印章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 居民身份证、护照、 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 依法可以用于 证明身份的证件的, 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管制 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张某数罪并罚,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扣押的假证件、 假印章由公安机关依法销毁。 违法所得1000元依法没收。 4 近年来, 各种“办证”式的骗局 层出不穷, 伪造、买卖国家机关、 企事业单位及 个人证件的行为 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 会影响到国家正常管理 及社会和谐稳定, 再次提醒大家, 办理各种证件 无捷径可走, 不可采取 旁门左道的方式办证, 必须经过官方途径依法依规办理 切不可为了一时的“便利”, 触犯了法律底线。 责任编辑:刘亚茹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