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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1!两案13天快速执结

  发布时间:2023-02-02 08:25:49


    2月1日上午,当事人张某将一面印有“执法为民 办案神速”的锦旗送至清丰县法院倪小行、黄书来手中,表达了对清丰县法院办案人员高质高效执行的感谢。

    张某、郭某与吴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清丰县法院判决吴某分别偿还张某、郭某借款10000元和5000元。吴某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张某、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人员通过阅卷和约谈申请执行人,了解到被执行人吴某在审理阶段就一直避而不见,也未出庭应诉,考虑到节后被执行人有可能还未外出务工,便于1月30日凌晨与申请执行人一起赶至被执行人家中,成功将被执行人堵在家中,被执行人对执行人员节后刚上班的这股干劲表示叹服,并当场履行完毕,两案件顺利执结,用时仅13天。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代表着当事人对清丰县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认可,也是对执行干警的激励和鞭策。在新的一年里,清丰县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将继续保持激昂的斗志,笃行不怠,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路上砥砺奋进,及时高效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司法力度、司法速度和司法温度。

责任编辑:翟来欣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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