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喜报传来。河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2022年度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卫生居民小区的通知》,清丰县人民法院重新被命名为“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22年,清丰县人民法院以《爱国卫生管理条例》为依据,严格按照省级卫生单位创建要求,坚持创卫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齐部署、同落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卫生质量监督评比,把卫生管理落到实处。
健全管理机制
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实行一岗双责制,各庭室的负责人既对本单位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卫生工作负责。
夯实创建基础
完善日常监管体系,落实卫生保洁责任,积极开展创卫工作,突出各项卫生规章制度的落地生根,奖励和通报及时跟进,丰富创建活动,与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健康单位统筹推进,实现制度管控与干警参与同步推进。
开展重点整治
开展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间,将院环境卫生交给专门人员管理,对机关卫生进行全天候巡查保洁,确保卫生工作内外达标,确保会议室,楼梯间、走廊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加强监督检查
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加强病媒生物防制管理督查,确保清除“四害”措施到位,认真有效地开展全民除四害活动,以集中消杀病媒生物为手段,采取定期消杀和长期治理相结合的办法,使鼠、蟑、蚊、蝇密度始终合理控制在范围内。
荣誉既是激励,更是鞭策。今后,清丰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健康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卫生单位建设,努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再上新台阶,争取在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上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