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22年12月1日清丰县法院案例“2岁幼童成被告”被省高院“豫法阳光”采用阅读量高达10万+之后,2023年2月16日,该院“胆真肥!醉酒驾驶+无证驾驶!”案例再次被“豫法阳光”采用,阅读量再破10万+,实现了案例宣传工作的新突破。
近年来,清丰县法院在做好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的同时,高度重视司法宣传工作,对标上级工作要求,密切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以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落脚点,以典型案例宣传为切入点,筛选出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经典案例,向内深挖、精雕细琢、加强联动,以审判执行彰显公平正义,以案例宣传传递法治声音。
清丰县法院将持续把案例宣传作为司法宣传的重点,培育出更加紧扣时代主题、更加紧跟发展趋势、更加紧贴群众生活的经典案例,以案例宣传为载体,不断擦亮司法品牌,讲好法治故事,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