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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车辆促履行 高效执行获点赞

  发布时间:2023-03-03 08:41:49


    “非常感谢你们为我的案件这么奔波劳碌,我的钱这么快就能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郭某在拿到四万余元执行款时对该案件的承办人倪小行一再表示感谢。

    这是一件委托合同纠纷案件,由于被执行人邓某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郭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执行后,承办人第一时间研判卷宗,随即对被执行人邓某财产展开调查,发现其名下有一辆车并立即进行了查封。在承办人多次对被执行人摆明利害关系后,邓某表示愿意还钱并于3月2日将欠款转付给郭某。最终,该案件仅用13天得以执行完毕。

    群众利益无小事,点点滴滴见初心。当事人的一声感谢不仅是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院干警的一种鞭策。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在今后的工作中,清丰县法院将继续发挥好工作职能,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温度。

责任编辑:翟来欣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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