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账买衣 未成年少女成被告 作者:王会锦 发布时间:2023-03-10 10:50:30
1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花季少女穿上美丽衣服 是多么赏心悦目的一件事, 但是因赊账买衣 成了被告, 那就不“美丽”了。 2 近日, 清丰县法院受理了一件 十六岁少女赊账买衣 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刘某经营一家服装店, 销售女装、化妆品及饰品, 2021年,刚满十六岁的女孩肖某 在刘某店里购买衣服、化妆品等, 共计四千多元。 2022年5月份, 肖某再次在刘某店里消费了四千多元, 出具一张8913元的欠条。 当刘某向肖某及其家人催要时, 肖某家人以肖某未成年为由 拒绝偿还。 刘某催要款项未果, 将肖某起诉至法院。 3 审理过程中, 承办法官了解到 肖某虽然未满18周岁, 但其已经参加工作, 以自己的劳动收入 为主要生活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以自己的劳动收入 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肖某作为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需要对自己的民事行为 承担责任与后果。 承办法官向肖某说明法律后果, 肖某同意分期偿还, 双方达成调解。 4 在此提醒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 要脚踏实地, 理性消费, 莫让虚荣拖了自己 自力更生的步伐。 同时也提醒商家, 赚钱应取之有道, 不要为了盈利 引导未成年人不良消费。 父母也应对此情况予以重视, 引导未成年人健康、理性消费, 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责任编辑:王会锦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