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率:52.63%
案件当庭宣判率:56.6%
平均审理天数:24.14天
法官感悟:从办案中收获成长
赵秀丽,女,199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清丰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四级法官。2023年1-2月份,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0件,结案数占全庭结案数近5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审判质效名列前茅。
心存善意,同理心办案。作为一名青年刑事审判员额法官,赵秀丽同志深知,案件背后多查一层,相关法律多解释一遍,面对当事人陈述多听一分,当事人就会多一份对法官的尊重、对判决的敬畏。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当事人,她都会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从法理、人情角度出发,进行释法明理,耐心地组织“背对背”调解,尽力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让当事人感受到尽心尽力,从而推动案件顺利审结。
全面思考,一盘棋考量。提高刑事案件质量,需要学习再学习,仔细再仔细,积累再积累。入额以来,赵秀丽同志不断在工作中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向身边的优秀法官学习审判智慧和审判经验,开庭之前反复阅卷,从不打无准备之仗,当庭宣判率始终保持全庭第一。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能够从审执结全局考虑,结合认罪认罚制度,积极推动被告人判前自动履行工作,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充分发挥了认罪认罚制度从宽处理的优越性。
注重细节,锻精品提效。知识是质量的保障,细节是成败的关键。作为一名刑事法官,赵秀丽同志时刻提醒自己,细微之处见真章,在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基础上,注重点滴细节,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时刻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尊重每一位律师及当事人,为案件办理打下坚实基础。在撰写裁判文书上,哪怕再简单的裁判文书,也要反复校对三遍以上,确保裁判经得起时间检验。在团队协作上,树立“1+2>3”团队理念,注重团队流程化配合机制,合力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