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丰县法院法警队执行干警利用休息日成功调解一起因交通肇事申请执行案件,执行法官的诚心、耐心、爱心、真心感动了双方当事人,一起积案得以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任某(系精神病人)无证驾驶摩托车将申请执行人任某某撞伤。经法院审理,判决任某赔偿任某某医疗费用共计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既无履行能力偿还,也无财产可供执行,继而受害人任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深入了解接触被执行人亲属及邻居得知,被执行人精神不正常,已离异,该案双方当事人既是近门又是街坊,以前曾因桩基发生过纠纷,且因此积怨颇深。面对申请执行人无钱继续治疗,执行法官往返几十次去被执行人家中做工作,希望被执行人的父母代为偿还赔偿,然而被执行人的父母态度十分强硬,称当初因桩基纠纷把我们打成重伤都没有赔偿,我们和春雷(被申请人)分家,你们想拘留他就拘留吧,他的事我们管不了,执行法官没有气馁,考虑到被执行人精神不正常,强制执行势必加重双方的矛盾,使问题更难以解决,于是便不厌其烦以理醒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经过长达一年多不间断的耐心疏导,执法法官放弃休息时间又把双方当事人及村干部召集在一起,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耐心说服,任某的父母被法官的诚情所感动,同意代为履行并当庭支付了部分执行款,剩余部分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该案成功调解,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缓和了两家的关系达到了双方当事人满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法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