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以扎实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为载体,针对偷盗农用电力设备、盗伐林木犯罪猖獗和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实际情况,加大打击力度,严惩破坏农业生产犯罪。
一、依法从重从快严惩破坏农业生产犯罪。为有效遏制偷盗农用电力设备和盗伐林木猖獗的势头,清丰县法院依法从重从快依法严惩犯罪分子。今年上半年,共审结破坏电力设备案5件,盗伐林木案4件,依法严惩犯罪分子11人,被告人佀某静、佀某伟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三年又六个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加大罚金刑和追缴犯罪工具、犯罪所得力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加大罚金刑和追缴犯罪工具力度,以彻底断绝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念头和想法。加大追缴犯罪所得力度,尽最大努力减少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切实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截至今年六月份,共追回赃款赃物30000余元。
三、加强法制宣传。为形成打击破坏农业生产发展的社会合力,扩大打击破坏农业生产犯罪的震慑效果,清丰县法院制作了宣传条幅,印发了宣传资料,通过报纸、网络媒体报道打击破坏农业生产犯罪活动的情况及重大、典型案件开庭宣判情况,达到发动群众、弘扬正气、震慑犯罪、预防犯罪的目的,确保打击农业生产犯罪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