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省法院开展“豫剑执行”行动要求,清丰县法院聚焦长期难啃的“骨头”案件,“利剑出鞘”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给予“重拳出击”,4月21日,清丰县法院再次开展集中攻坚执行行动。
清晨6时,6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按照既定的方案、路线、任务奔赴执行一线,以雷霆之势,展现拉网式清底执行,向各个失信被执行人的藏身之地亮剑出击。
2022年9月张某向本院起诉万某柱、赵某利借款纠纷一案,经本院调解其二人承诺每月还款5000元,2024年3月全部还清三万五千元欠款。2023年4月11日,因被执行人分文未还,张某无奈之下只好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立案后,当天既向被执行人万某柱、赵某利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在执行通知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且其二人名下亦无可供执行财产。经承办法官走访调查,凌晨六点半我院干警到其家中,催促夫妻二人履行还款义务。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二人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承办法官果断出具传票,将赵某利拘传至执行局,并告知其丈夫万某柱如果不能及时还款,将对其妻子处以司法拘留。迫于对法律的威慑力,其丈夫万某柱仅用一个小时就筹集15338元,并同申请人达成还款方案。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通过运用各项强制执行措施,成功拘传8人,执结案件5,执行到位30多万元,切实提高了集中执行行动的威慑力和影响力。
这是清丰县法院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清丰县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将以昂扬的斗志,坚定的信心和勇往直前的勇气,持续利剑出鞘,重拳出击,强烈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执行难问题,用“真金白银”兑现胜诉人的权益,用高效率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