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她” 作者:刘亚茹 发布时间:2023-04-25 10:05:15
1 阿强给微信里的“女友”转过钱后, 发现她语音不接、 视频不接、信息不回, 整个人突然就消失了, 直到有一天, 阿强居然发现 自己被“女友”拉黑了, 他再也坐不住了, 脑海中闪现出一个不好的念头…… 2 老高是阿强同村的近门叔叔, 以给阿强介绍对象为由, 化名“阿花”, 与阿强开始了13个月的“网恋”。 每当阿强想要语音或者视频时, “阿花”总是找各种理由搪塞, 考虑到对方是自己的近门叔叔介绍, 阿强刚开始也没有产生怀疑。 期间, “阿花”以急需用钱为由, 先后共骗取被害人阿强69885.84元, 后因阿强一直要求见面, “阿花”见再也难以掩饰, 便将阿强微信删除, 失去任何联系。 3 清丰县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老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 骗取他人财物, 数额巨大,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老高主动到案, 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系自首, 且已退赔诈骗的全部金额, 愿意接受处罚, 依法减轻处罚; 老高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 可以免除处罚。”之规定, 判决被告人老高犯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一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4 近年来, 通过网上相亲交友的单身男女越来越多, 很多人以为的“真爱”, 可能就是骗子编织的陷阱, 造成人身和财产的双重伤害。 如果在交往过程中, 对方从不和你在线视频或见面, 还以各种理由向你要钱, 或者引导你到不明来历的 平台、网站进行理财投资, 那对方很有可能 就是网恋骗子。 网上交友时, 一定要小心谨慎, 尤其涉及钱财问题时, 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切勿随意转账。 若发现自己遭遇了网恋诈骗, 请第一时间报警, 保存好转账凭证、 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 积极提供相关线索。 责任编辑:刘亚茹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