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6时30分许,清丰县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举报电话称“被执行人李某在其位于清丰县的家中”。收到线索后,强制措施团队执行小组迅速集结驱车赶往被执行人住处。于6时45分许在被执行人李某的家中将其成功挡获并依法拘传至清丰县法院。
陈某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清丰县法院判决,李某偿还陈某某140000元、案件受理费31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陈某某于2021年5月14日向清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通过“总对总”系统,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实际执行到位48819.99元,该案以终本程序结案。就在被执行人以为案结事了的时候,执行干警将其拘传到位,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被执行人李某仍态度蛮横、坚决不履行还款义务。承办法官果断出具拘留决定书,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十五天。
事后,承办法官与拒执犯罪侦查大队认真研讨案情,一致认为被执行人具备偿还能力。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执行局法官联合拒执犯罪侦查大队,耐心地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释法说理,强调其行为已涉嫌拒执罪,若不及时履行判决书将面临刑事责任。最终,李某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当即表示愿意还款,并通过家人还款94280元。最终,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此次联动执行任务中,公安和法院密切配合,精准快速畅通了沟通渠道,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持续聚焦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加强与公安的协同配合,完善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强大执行合力,有效地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现象,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