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争先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清丰县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和本院党员队伍状况,结合县委、县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上级法院对法院系统争先创优工作的总要求,制定措施,利用有效载体,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开展“文明庭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近年来,该院把该活动作为长效机制坚持下去,根据绩效考核等综合情况进行评选,年终进行表彰,实行动态管理,以此激发广大干警的争先创优意识。今年共评出文明庭室2名、文明个人6名、文明家庭3个。
二是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比活动。年底进行评比,表彰一批公正执法,忠于职守,勤勉敬业,勇于进取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党支部授予“先锋党支部”称号,悬挂流动红旗,对优秀党务工作者授予“先锋党务工作者”称号。今年共评出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共产党员6名。
三是开展“争当十优”活动。即年底在全院开展争当优秀“法官”,争当优秀“办案能手”,争当优秀“执行能手”,争当优秀“调解能手”,争当优秀“司法警察”,争当优秀“书记员”,争写优秀“裁判文书”,争做优秀“调研干部”,争当优秀“学习标兵”,争创优秀“合议庭”活动,以此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今年共评出各类“十优”10名。
四是开展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重点是大力开展巡回办案活动,要求各业务庭特别是派出人民法庭把巡回办案作为民事审判的基本模式,深入乡村农舍、田间地头巡回办案,深入社区、街道、企事业单位巡回开庭,送法上门,帮助当事人释疑解难,做到体民情、察民意、解民忧,实实在在、时时处处为百姓解决切身难题,让百姓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政治稳定和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今年巡回审判案件513件。
五是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培育带动效应强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以具体化、形象化的争创标准,可亲可近、可比可学的先进典型,为全院树立“比、学、赶、超”的榜样,在全院形成一种“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促全体法官人人争先进,个个创优秀。今年共推出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党员典型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