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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以信仰为灯 用热爱奔赴 为民生护航

发布时间:2023-06-14 09:44:32


    聂剑杰

    清丰县法院马村人民法庭庭长  一级法官

    1-5月结案率:77.13%

    1-5月份服判息诉率:90%

    法官感言:奉献于信仰与热爱,我甘之如饴

    聂剑杰,男,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清丰县法院马村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先后被表彰为全市文明政法干警、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全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被市中院记个人嘉奖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办案标兵。能动,撬动调解判决“平衡点”

    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

    在法院工作的二十七载,他始终保持着积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扎实做好各项审判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贴心便捷的司法服务。对于到法庭进行咨询的群众,他热心接待,悉心倾听,耐心答疑;对于受理的案件,为保证案件的处理起到定分止争的社会效果,他坚持严格依法、能动司法、调判结合理念,灵活运用各类方法调解,坚持调解工作庭前庭后双向延伸,注重联动解纷,积极联络各类解纷主体参与调解,努力追求案结事了人和。对于确无调解可能案件,他依法判决,做好释法明理、判后答疑工作。先后妥善化解了一系列涉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关系等矛盾较为集中、当事人对抗情绪较明显的民生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热爱,寻求每个案件“最优解”

    热爱可抵岁月漫长。

    凭着对法律的热爱,从事法官职业以来,聂剑杰一直以高度的热忱和专注的态度认真对待自己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并从中获取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审判能力。对于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合同类案件,他在拿到卷宗后先仔细阅卷,在当事人的诉辩、证据及大量陈述中抽丝剥茧,精准找到争议焦点,列出庭审提纲。对于双方当事人矛盾交织,对抗激烈的案件,他会预先最大限度考虑明暗交织的矛盾纠纷通过庭审是否能彻底解决,因诉讼而受到冲击的社会关系是否能最大程度得以修复,判决是否有利于主动履行和便于强制执行,经过缜密思考,最终拿出一个处理案件的“最优解”。在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因与原告协商上涨租金未果,便擅自在原告租用的土地上设置障碍,阻挠原告使用。在了解了案情的前因后果和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后,聂剑杰没有机械地照搬法条,而是从人情与法理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促成双方达成新的租赁协议,并为了保证新的协议能够顺利履行,在双方签订协议后,直接赶赴涉案现场,与被告一起动手,挥起铁锹,铲平了障碍,既维系了双方之间的合作,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又实现了案结事了。

    坚守,把审判做到“放心处”

    路虽远,行之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

    聂剑杰始终坚守着自己的初心,他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有的只是起早贪黑的忙碌、夜以继日的奔波、默默无闻的坚守。多少次为查清案件事实,他冒寒历暑深入田间地头;多少次为达成双方调解,他苦口婆心进行释法明理;多少次为确保判决严谨,他伏于案头深思求索钻研……每次庭审、每份判决都凝结着他的心血与汗水,他用实际行动守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书写着一名人民法官的平凡点滴、传递着司法的温度。2023年以来,他共审结繁案67件,结案率为77.13%,在繁案团队中名列前茅。聂剑杰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以使命为笔、实干为墨,为他挚爱的司法事业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徐晓雨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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