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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以案解“毒”

  发布时间:2023-06-27 10:02:40


“本来以为它并不可怕”

“没想到当开始吸食了第一口,

就注定被推向万丈深渊……”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今天是国际禁毒日

就让我们通过一部分涉毒案例

来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

    1

    2019年被告人王某在清丰县某社区空地上种植罂粟630株,经清丰县公安局抽样送检鉴定,为罂粟科罂粟属罂粟。

    清丰县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 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王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系自首, 依法从轻处罚。其系初犯、偶犯, 酌情从轻处罚。王某悔罪态度较好, 符合法律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判处有期徒六个月, 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

    2020年8月3日,韩某为购买冰毒用于吸食,联系到被告人李某,并将购买冰毒(3克) 的资金4000元微信转账给李某。李某为从中谋取利益,通过中间人关系,联系到被告人李某河。李某河以1000元的价格为韩某购买了3克冰毒,期间,李某通过微信转账给中间人3610元用于购买冰毒,中间人收到转账后微信转账给李某河3000元,后韩某将购买到的冰毒用于吸食。

    清丰县法院经审理任认为,被告人李某河、李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 贩卖冰毒3克, 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二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依法从轻处罚。均系初犯、偶犯, 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李某河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 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3

    2020年2月以来,刘某在购买冰毒后,谎称冰毒为某药物,多次欺骗其妻子陈某与其在家中吸食。

清丰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不仅自己吸食毒品,还多次欺骗他人吸食毒品,情节严重。刘某是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减轻处罚,刘某取得被害人陈某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刘某犯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

吸毒,一时欢愉,一世痛苦;

贩毒,害人害己。

也丧失了自己的良心。

生命只有一次,

更要分外珍惜,

请时刻保持警惕,

对毒品犯罪“零容忍”,

永远不要踏出

迈向毒品的第一步。

责任编辑:刘亚茹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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