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法院始终坚持以“廉洁、勤俭、高效、节能”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节能制度,扎实有效地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县节能降耗工作专项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一、加强领导,强化督查。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把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各庭室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成效显著。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节约活动,教育引导干警从身边点滴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的良好习惯。领导小组按照节能考评细则,在年底将对各庭室节能工作进行达标考评,并严格落实年终考核目标问责制。
二、营造氛围,增强意识。通过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开展体验能源短缺活动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增强干警节能减排意识;充分利用内部局域网,及在办公楼、洗手间等公共场所粘贴“节能小提示”,邀请专家讲课、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资源节约氛围,增强广大干警节约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科学管理,突出实效。该院要求夏季使用空调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坚持“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节能制度。使用节能灯具,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坚持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全面使用节水设备,加强日常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科学制定单车燃油消耗定额,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食堂使用节气灶具,切实降低燃气消耗。禁止公话私用、拨打声讯台、聊天等现象。推行网络办公,减少文稿打印复印次数,提倡使用钢笔或可更换笔芯的笔,从源头上厉行节约。
四、健全制度,力求长效。建立科学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及节能报告、消耗公示制度,全面准确地统计办公建筑、办公用品、水、电、油等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查找用能设施设备能源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修复和改进。建立部门能耗定额制度。各庭室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水、电、办公耗材等相关能耗定额标准,并向该院“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进行申报,领导小组通过相互协商、网上公示、领导审定等程序,建立起全院能耗定额标准体系,强化对全院节能减排工作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