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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化解赡养纠纷 法庭守护“老有所养”

  发布时间:2023-08-14 10:03:34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具体体现,也是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近日,清丰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成功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年近八旬的王大娘得以老有所养。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因各被告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便第一时间与各方当事人进行了联系,约定调解时间及沟通案件调解方案。考虑到原告身体行动不便和各被告对赡养细节处理争议较大等特殊情况,承办法官认为不仅要解决赡养义务问题,还应该尽可能地修复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为妥善化解赡养纠纷,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承办法官遂决定联合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该案进行联合调解,走出法庭,在原告王大娘所在的村委会巡回审理此案,并邀请乡司法所、派出所、调解委员会人员现场参加庭审。

    开庭当日,村组群众、村委会干部约20人自发前来旁听庭审,由村委会会议室改造而成的巡回法庭现场座无虚席。庭审前,承办法官首先讲述了张清丰头炉烧饼敬奉老母的故事,指出清丰是孝道文化之乡,孝道是家风最根本的核心文化,并向原、被告强调,本案无论是判决还是调解,最终形成的文书均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庭审中,承办法官询问王大娘的实际需求后,从亲情感化入手,一方面请王大娘考虑几个子女的家庭负担和经济收入情况,另一方面对几名子女进行说服教育,引导各方相互让步、彼此包容。

    “我明白在座的各位各有各的难处,但赡养父母,不仅是亲情伦理,更是法律义务,即使再困难,大家也能让一个老母亲晚年衣食无忧……”听了法官的一席话,王大娘的四名子女纷纷表态,愿意承担各自的赡养责任。最终,在法官的引导及村组群众、司法所、派出所、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就王大娘的赡养问题、医疗费分担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王大娘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今后,清丰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始终秉承“调解优先”的处理原则,不仅关注家事纠纷本身的解决,更加注重修复家庭成员亲情、稳定家庭关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助推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贾佳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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