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来临之际
清丰县法院执行局
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为“老赖”们送上独属于他们的节日“问候”!
在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之际,清丰县法院执行局利用节前人好找物好寻的有利时机,周密部署,强势出击,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吹响了对“拖、逃、躲、赖”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搜寻抓捕的“集结号”。
9月27日早6点,全体执行干警在办公楼前集和完毕,执行干警按预先规划的路线,奔赴各个执行现场,开展为期两天的集中执行行动。
执行亮剑第一剑
马某与赖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清丰县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于2022年7月31日前付清所有借款以及相应的利息。期间马某不断提醒催促,赖某一直以各种借口为由不积极履行,眼见赖某没有任何履行诚意,马某到清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多次联系赖某,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赖某始终置若罔闻,把当初约定履行抛之脑后。见赖某无视当初约定不见悔改,马某听闻此次集中执行活动申请承办法官对其依法进行拘留,最终在申请人与执行干警的配合下,于早晨7点成功拘传赖某,首战告捷!
执行亮剑第二剑
申请人宋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崔某是邻居。2019年6月28日,赵某、崔某因孩子结婚经济困难为由向宋某借款40000元,被执行人赵某、崔某亲笔给申请人宋某出具借条一张并亲笔签字按捺手印。后此款经多次催要,被执行人以无钱为由拒绝偿还,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赵某、崔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赵某、崔某应偿还宋某借款本金。法律文书生效后,宋某迟迟未收到欠款,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案件材料后,案件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同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法律文书,多次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而被执行人始终以种种理由推脱履行。执行干警通过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欠款,执行干警并没有就此放弃,此次集中执行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将其带至法院执行局,向其释明利害关系,希望其能珍惜邻里情谊,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并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顺利执结案件5件、和解2件,执结标的额20余万元,拘传被执行人12名,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