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法院以“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为契机,为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清丰法院于今年初制定出台了既符合法院正规化建设要求,又符合全院工作实际的绩效考核方案,开始在全院推行绩效考核管理,把考核结果与单位、个人利益等挂钩,从而有效地推动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
我院首先根据机关法庭和基层派出法庭的工作性质,把相应的工作目标、创新创优项目、廉政建设内容等全部进行量化、细化和分值确定,科学制定全方位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合理确定每个庭室、队、局和干警的工作目标及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使考核办法紧贴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每年年底通过对不同庭室、队、局和干警考核,评定名次,兑现奖惩。
在考核中,我院绩效考评办法包括思想政治建设考核和审判业务建设考核两大部分,对全院从审判业务庭到行政后勤部门及从院长到副院长、到中层干部、到每一个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进行了量化、细化,对每一量化指标的记分、扣分、加分都作了详细规定,并采取月百分制计分考核办法,遵循“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既有正向的引导和激励,也有反向的约束和惩戒,考核计分直接与干警待遇挂钩,每月一考核、每月一通报,每月一次将考核得分以补贴的形式兑现给干警;将年终总分作为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晋职晋级的依据,特别是对办案人员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出现错案的办案人员实行评先选优一票否决制。
合理的方案、严格的考核、有效的奖励,为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我院通过推行绩效考核,调动了民警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增强了敬岗爱业、争先创优的进取意识,促进干警不断提高依法审判能力和执法水平。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促进全县经济改革发展,建造和谐、美丽、富裕的新清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