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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法院好“枫”景系列访谈 | 清丰县法院古城法庭:“丰调”品牌绘出诉源治理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3-11-14 09:19:18


    【濮阳法院好“枫”景系列访谈】

    清丰县法院古城法庭:“丰调”品牌绘出诉源治理新“枫”景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濮阳广播电视台、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推出《濮阳法院好“枫”景系列访谈》栏目,系统呈现全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系列成果。

    主持人:今天呢,走进我们直播间的是清丰县法院古城法庭庭长库锁庆,为大家介绍古城法庭是如何使“丰调”品牌绘出诉源治理新“枫”景的?

    主持人:库庭长,首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古城法庭的基本情况。

    库锁庆:清丰县法院古城法庭辖古城乡、大流乡、高堡乡、阳邵镇四个乡镇,地处两省四县交接处,西与内黄县相接,北与南乐县相连,西北与河北省魏县隔卫河相望,辖区人口有15万,负责处理四个乡镇除婚姻家事外的各类民事纠纷。近三年以来,法庭每年平均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20余件,结案率每年保持在99%以上,审结的案件中,判决率为20.08%,调解率为47.92%,撤诉率18.75%,达到了调解率高、信息化程度高、无舆情、无信访的“两高两无”工作样态。

    主持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库庭长,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方面,我们古城法庭是如何做的呢?

    库锁庆:古城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转变作风,以群众路线为出发点,创新工作举措,充分聚合群众智慧,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及村两委的力量,实施“三推行”“一引导”工作机制,形成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了“丰调”品牌,绘就出诉源治理新“枫”景。

    主持人:库庭长,给大家具体说说“三推行”工作机制。

    库锁庆:一是推行“网格化+微信群”,主动下沉司法服务。作为法庭进网格的排头兵,古城人民法庭主动对接所辖区域网格员,加入网格员微信群,依托清丰县法院研发的诉源治理平台中所辖乡镇网格员每日上传的村镇问题排查及时快速了解所辖乡镇最真实的情况;与网格员建立咨询快速回复机制,实时对棘手困惑问题进行沟通,提升网格员纠纷调处能力。近两年以来,就辖区内网格员排查出的相邻权纠纷、宅基地纠纷、彩礼纠纷等多发问题共答疑20余次;发挥法治在基层治理中的引导与保障功能,加强社会工作者和调解人员的培训,增强社会工作者依法办事能力,使法律工作者在处理矛盾纠纷中能够做到合法又合情理,走进所辖乡镇为网格员、调解员开展普法讲座5次,不定期对所辖乡镇调解员、网格员在调处矛盾纠纷的技巧和方法上进行交流分享,以便大量的矛盾纠纷快捷高效化解在基层。

    主持人:古城法庭诉源治理“三推行”工作法的第一个推行就是“网格化+微信群”,主动下沉司法服务。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不缺位。库庭长,那我们的第二个推行呢?

    库锁庆:二是推行“网格化+联席会”,精准提升治理效能。自2021年人民法庭进网格推进以来,古城法庭与所辖乡镇建立了紧密的对口沟通联系机制,对可能出现突出问题的纠纷及时了解,及早研判,每季度与辖区网格单位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和网格员代表召开工作联席会议,互通工作情况和信息,交流调解工作经验,研究辖区矛盾纠纷发生的趋势特点和原因,分析预测影响辖区稳定的因素,有效建立了纠纷前端预警机制。截止2023年4月18日,案件同比下降12.19%,近年来对乡镇突出的土地、相邻权纠纷、金融借款类案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意见2次,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决策参考。我们在审理大流乡袁屯村袁某1与袁某2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中,发现部分村民的土地边界确权不明确,在确权时未通知相邻土地的当事人现场确认边界等问题,导致部分村民因土地边界问题发生纠纷,存在信访隐患。对此,我们及时向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乡府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确保确权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主持人:古城法庭“三推行”工作法的第一个推行是“网格化+微信群”,主动下沉司法服务。第二个推行是“网格化+联席会”,精准提升治理效能。库庭长,那我们的第三个推行呢?

    库锁庆:三是推行“法官+调解员”,多方联动服务基层治理。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借助乡镇网格单位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整合已有的诉前调解机制、民调员、治安委员等资源,构筑“法庭+村民调委员会+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网格全覆盖调解体系,与辖区4个乡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18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无缝对接,对网格内发现的矛盾纠纷,联手调解员调处纠纷,实现人员在网格内联动、问题在网格内处置、服务在网格内开展的良好局面。近三年法庭通过诉前指导调解化解20件,诉中委托9件,化解3件。

    主持人:库庭长,能具体给大家介绍一下诉前调解化解案例吗?

    库锁庆:2023年4月,大流乡店上村村委会为建设公益设施,需将8户擅自填坑的村集体废坑收回,但因该块地上有村民自行种植的树木,有一定经济价值,如收回该8户村民利益受损。8户村民同意收回,但要求村委支付填坑所投资的费用,双方协商不成产生争议。后经对调解员及8户村民讲解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及时与8户村民沟通交流意见,纠纷就地解决,既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又保护了集体财产不受损失,并给村干部处理类似问题提供解决思路。最终,经村干部协商,允许该8户该闲置土地优先投标进行利用。

    主持人:库庭长,刚才您给大家具体介绍了古城法庭诉源治理“三推行”工作机制。那我们的“一引导”工作法又是怎样的呢?

    库锁庆:一引导就是引导“小网格+群众自治”,推进共治共建共享大格局。古城法庭延伸司法功能,“走出去”进行诉前调解指导,激发群众自治力量,促进基层矛盾及时、高效、源头化解,打造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前哨”。2020年秋,阳邵镇三合村某村民小组因土地调整发生纠纷,影响土地耕种。该村村规民约规定土地“三年一小调,六年一大调”。由于某户村民家中人口减少需要调减土地,但是该村民不愿调整,阻止村内土地调整。法官了解情况后,向调解员讲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引导群众充分利用村民小组自治力量自行解决问题。在乡政府指导下,该组村民召开村民小组大会,就土地调整问题进行集中民主表决,最终利用村民自治力量纠纷顺利解决,维护了大多数村民的合法权益,成为古城法庭参与诉源治理、传承“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主持人:60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对法治的需求在不断变化,“枫桥经验”也在与时俱进。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常态推进过程中,古城法庭持续走好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汲取更多智慧和力量,创新工作举措,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把社会治理实践切实转化为创造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路径。

    主持人:听众朋友、观众朋友,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库庭长接受我们的访谈。本期策划李娟、李洁,摄影李昊,主持赵桐,感谢大家的收听收看,再见。

责任编辑:何贝贝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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