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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组织干警学习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11-02-22 11:34:16


    2月21日下午,我院组织全体干警在五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了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霍自玉结合审判实际对最高院的《规定》逐条进行了讲读,并要求全体干警要加强法院工作人员自我约束意识,抵御干警请托说情之风,对部分退休人员代理案件的情况,向全体干警强调一定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坚决杜绝法院工作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一律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

    荣延平院长最后强调,一要认真学习《规定》精神,深刻进行查摆。全体干警要深刻领会最高院出台《规定》的本意,结合自身的审判执行实际,深刻进行查摆,查摆自身是否存在私下接触本人审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等关系人的情况。二要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全体干警结合《规定》发现违反回避的情况要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并采取措施及时改正。三要对加大宣传的力度。要向社会特别要向自己的家属及法院退休人员讲明《规定》的要求,从根源上杜绝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促进干警公正廉洁司法。

责任编辑:HLM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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