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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奋战六十天 执行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11-17 09:43:27


    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清丰县法院开展“集中攻坚,奋战六十天”集中执行行动以来,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聚焦涉民生、小标的等执行案件,切实兑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裁判权威和公信力。

    案件一

    申请执行人邓某与被执行人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办案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说被执行人在某一个工地进行务工,摸清具体位置之后办案法官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工地,成功抓获被执行人杨某。执行干警从细微处入手,讲法律、讲情理,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经执行干警反复劝导之后杨某依旧不为所动。见此执行干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体检,去往医院的途中被执行人杨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偿还所欠款项,该案顺利执行完毕,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5天。

    案件二

    王某与曹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清丰县法院判决曹某支付王某工程款315767元。判决生效后,曹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对被执行人曹某名下银行账户、在中国人寿和新华人寿的保单依法予以冻结,向被执行人曹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后将本案执行情况告知申请人王某,因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只能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终本之后,该案承办法官一直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也不断督促其尽快还款。直至今日,申请人终于拿到了所欠款项,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法治权威,不可撼动。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持续开展“集中攻坚,奋战六十天”执行行动,以雷霆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维护好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责任编辑:翟来欣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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