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清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会上通过并任命了由清丰县法院提请的100名同志为清丰县法院人民陪审员。
会上,县法院院长赵永正做关于提请马留顺等100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的报告,介绍了拟任命人民陪审员个人基本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奇峰宣布任命决定。
本次人民陪审员自今年8月份启动,清丰县司法局、清丰县法院、清丰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经过多轮审查、任前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最终按照审定名额确定了拟任命100名人民陪审员人选。通过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具有较强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任职宣誓,就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庭审纪律及流程等方面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尽快让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走上工作岗位,参与到庭审工作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