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连着大民生。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清丰县法院秉承“小事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执行原则,该院执行局聚焦小标的、涉民生类案件,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让更多“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3月19日早上,清丰县法院执行局门前列队整齐,整装待发。执行局负责人李金玲就执行规范、执行安全、执行成效作动员讲话。随后,执行干警按照先前的行动计划分为两组,以雷霆之势奔赴执行现场,进行全城猎“赖”,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这大早上,我也凑不到钱,要不你们先回去,我凑齐钱就送到你们法院。”被执行人李某对执行干警说道。
“如果你再不尽快还钱,将会被拘留。”
“我不想被拘留,你们能不能做做工作15000元了结?可以的话,我现在就付上。”
执行干警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张某等四人到场,向申请人讲明缘由。
“一共就没有多少钱却一拖再拖,到现在居然还想少,原本就是工资款,到现在这个地步了还想赖,这钱一分都不能少”。申请人情绪激动的说道。
见此,执行干警当即安抚申请人的情绪,并严肃告知被执行人不还钱的话,就要被拘留,被执行人见执行干警动了真格,当即进行筹钱,一小时之后,当场结清案款17000元。
郭某与郝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郝某发送执行通知书等文书,被执行人仍拒绝执行。经查,被执行人郝某名下有宅基地,为保障申请人郭某的合法权益,清丰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郝某名下的宅基地进行查封,查封期限为3年。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郝某所在地,将被执行人郝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局。
承办法官采取“法理+情理”方式,既严肃地对被执行人郝某逃避执行、拖延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又郑重地阐述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和不良影响。
面对眼前的执行压力和法官耐心的劝解,被执行人郝某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的错误,打消了拖延履行的侥幸心理,最终将所欠款项与申请人完成交接。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出动干警15人,拘传被执行人12人,拘留被执行人3人,执行完毕5件,执行和解1件,执行到位16万元。下一步,清丰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做到“件件是实事,案案都办实”,为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文字:翟来欣
编辑:何贝贝
初审:刘亚茹
复核:韩丽敏
终审:佘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