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孙某把200万元现金放到执行局,申请人曹某也立马配合其进行了股权转让,至此, 因彼此不信任而几度陷入僵局的案件终于在23天内执行完毕。
2月26日,该案执行立案当日,清丰县法院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孙某等人立即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于当天对被执行人孙某进行了电话约谈,被执行人孙某表示愿意主动配合法院工作,积极还款,但因涉及该公司股权转让,必须要求申请人曹某协助转让股权之后,自己再履行还款义务。承办人了解到其意愿之后,马上根据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对其释法说理:“首先,根据判决书的内容,对方没有配合其办理股权转让的义务;其次,股权没有出售成功,仍不妨碍对孙某等人的执行。”孙某当即表示认可,但自己清偿能力有限,希望法院可以同申请人曹某沟通过户股权事宜,并表示自己已经找好买家,且股权成交金额就是200万。
陷入僵局
随即,承办法官联系了申请人曹某,曹某在听到这个还款方案后,情绪激动地说:“法官,我相信法院,但是我不相信孙某。她这个方案早在一年前就跟我说过了,我当时也同意了。结果呢,一年过去了,我是分文未见,我就一个要求,立刻执行对孙某名下的全部财产!”
再度陷入僵局
为了对该案更为全面的了解,承办人向该案原审法官、双方委托律师、第三方股权购买人及相关涉案人员一一进行了沟通。
经过走访调查,承办人发现200万购买股权一事属实,交易被一拖再拖的情况也属实。而这个案件之所以迟迟未取得进展的主要原因就是,双方互不信任,曹某害怕过户了股权,对方不给钱,购买方第三人则害怕给了钱,曹某不给股权过户。基于这个死结,承办人综合评估案件风险点,决定组织三方会谈,让大家打开死结。
会谈中,曹某说:“我这边配合股权转让仅需要一个小时左右,但是过户结束之后,200万无法到账怎么办?”
孙某说:“我们可以接受执行局先验资,看看账户是否存有200万,只要股权过户完成,立马现场转账。”曹某听后,连连摇头说:“不行不行,万一你们到时候说是自己转账出现了问题,我该咋办?”最终,双方还是不欢而散。
案件打开局面
第二天,承办法官再次找到了曹某,向其分析了当下的执行情况,目前被行人孙某等三人名下存款、车辆、房产均已查封,如果涉及到车辆、房产的拍卖时间会被无限延长,且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唯有快速处置股权,既可以让曹某在最短的时间取得200万现金流,又可以打破执行困境,是真正的双赢局面。
曹某听后,沉思良久说:“法官,我相信法院,但是我不相信孙某。所以,我要求对方必须准备200万现金,只有他们把现金放在咱们法院执行局,我才去配合她过户股权。当然了,要是我没完成过户,钱他们自己提走,我分文不取。”
听到这个方案,承办人立即联系购买股权的第三人及孙某。购买的第三人表示,根据银行当下政策,大额取现较为困难,现金一时难以凑齐,希望多些时间。再了解到该情况后,承办人立即同曹某协商,曹某一开始极不情愿,认为对方是在找借口,再其向银行工作人员了解之后,才许可对方一周时间准备现金。
顺利执结
一周后,在执行指挥中心,当曹某看到桌子上200万现金后,喜笑颜开地立马配合对方进行了股权转让。至此,该案案结事了,曹某激动的表示:“感谢执行局,让我不到一个月就拿到了拖了两年的200万债权,让我们企业得到了喘息。”
信任是营商环境的基石,而法治则是营商环境最好的保障,清丰县法院执行局聚焦涉企纠纷,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促进多赢共赢,用实际行动诠释“执行不言弃,正义不缺席”。
文字:孔一丁
编辑:刘亚茹
初审:刘亚茹
复核:韩丽敏
终审:佘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