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以正确、有效的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3月29日,清丰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邀请10名企业代表和群众到庭旁听。
该案原告某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某产品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原告作为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权利人,在核定使用商品范围内对上述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有权在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内禁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2023年5月,原告发现被告某百货商贸未经许可而销售侵犯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认定其行为严重损害原告依法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被告则认为该店铺并非自己在经营,不存在侵权行为。
庭审中,主审法官按照诉讼程序组织庭审,整场庭审活动秩序井然、有条不紊。旁听人员紧跟庭审节奏,认真聆听案件审理情况,通过旁听真实案例,进一步深入了解法庭纪律、审理程序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近距离感受司法审判的公正威严。
本次旁听庭审活动以“零距离”的形式,“面对面”以案释法,将庭审现场变成“普法课堂”。在场旁听的企业代表和群众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更加直观的了解了法院工作,知晓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深切感受到了清丰县法院对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出的努力。
邀请群众旁听庭审是法院自觉接受监督、倾听民意、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化司法为民、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方式。
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继续开展邀请群众旁听庭审活动,选择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强化现场普法,充分收集庭内庭外司法民意,公正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构建起沟通民意、汇聚民智、接受监督的良性司法互动体系,推动案件质效双升。
文字:韩小利
编辑:郭世冉
初审:刘亚茹
复核:韩丽敏
终审:佘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