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不断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建立保障服务机制,为促进清丰产业集聚区建设,服务好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全院干警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将依法服务企业作法院服务大局的核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审判为中心,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全力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完善法律服务机制,扩大服务渠道。安排高素质、精通企业法律法规的法官经常性地深入企业进行走访,提示市场交易风险,增强合同维权意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发展的司法需求。以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形式,为产业集聚区企业当好法律参谋,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
三、贯彻调解优先原则,优化投资环境。在涉及企业矛盾纠纷处理中,尽可能适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处理,特别是对于劳资、债务、合同等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在自愿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减少对抗。整合调解资源,加强与企业、机关单位和基层民调组织的联系,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对于当事人矛盾冲突大、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以及群体性案件,群策群力,集体讨论,实现多角度化解矛盾。
四、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加强与经济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重点企业的联系,建立健全经济金融信息交流和案件信息通报机制,不定期通报法院受理金融纠纷案件的情况,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和重点企业提供案件信息以及加强和改善工作的建议,以便其掌握客户的信用状况,提高其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促进其建立起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