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清丰县法院召开周例会,围绕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进行再学习再研究再部署,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鲁淑君主持会议,班子成员、专委、各部门正副职、员额法官、执行办案人员参加。
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立案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分别围绕信访工作、执行质效、审判质效指标进行解读,并提出具体提升措施,班子成员针对分管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党组书记、院长赵永正针对执法办案质效提升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转变理念,实质解纷。最高院的各项考核指标,其核心要义就是矛盾实质解纷,案结事了,要认真学习张军院长提出的能动司法、“如我在诉”、“抓前端、治未病”、“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等理念和省市法院各项会议精神,盯紧案件重点质效指标,找准纠纷化解的基本点,在法律框架内谋求最优的解决方案,充分能动履职、化解矛盾。
二是要密切配合,狠抓落实。要树立主责主业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荣誉感,班子成员要沉下去,做表率,带头发扬拼搏精神,对执法办案和重点工作多过问、勤提醒、善指导。各部门要始终牢记立审执联动配合,每一环节都做到靠前延伸,既各司其职,又协作配合,形成良性闭环机制,为纠纷化解提质增效。
三是要树牢底线,永葆清廉。要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危机感和“眼睛瞪得大大”的警觉性,自觉加强八小时内外的自我约束,要切实用好手中的审判执行权,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依法妥善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要运用好审务督察、专项检查、案件督办等形式,推进分层分级警示谈话、集体警示教育、节点廉洁提醒,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转化为优化作风、改进工作的动力和实效。
文字:刘亚茹
编辑:郭世冉
初审:刘亚茹
复核:韩丽敏
终审:佘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