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抹绿,是只此青绿,不负春光?不,这一抹绿是清丰县法院为“诉前保全+诉前鉴定”案件贴上的“绿标签”,这一抹绿不仅加快了案件办理进度,更为后续的实质性解纷争取了时间,全方位保障了当事人权益。
近日,原告陈某、马某因与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到清丰县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要求保全于某驾驶的机动车。诉前保全团队了解到原告后续需要对其车辆损失申请诉前鉴定,于是为该案件打上了“绿标签”,提醒诉前鉴定团队对该案件优先办理、优先委托。诉前鉴定团队收到该案件鉴定申请后,第一时间进行了办理,并在对外委托时向鉴定机构出具“绿色”提醒函,明确委托时间、委托事项、出具鉴定报告时间等。
该案件自诉前保全至对外委托鉴定机构用时仅2天,鉴定机构在“绿标签”的提醒下对委托鉴定事项进行了优先办理,将鉴定报告出具时间缩短至6天,既减轻当事人诉累、保障了当事人权益,又提升了诉前鉴定效率,同时为实质性解纷奠定了良好基础。
“绿标签”制度是清丰县法院继涉营商环境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后第一次将其范围扩大至诉前保全和诉前鉴定领域。这是清丰县法院对建立诉前保全+诉前鉴定并行解纷新模式的探索,是“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能动司法,聚焦诉源治理中的难点、堵点,以实质解纷为出发点,以诉前保全+诉前鉴定为着力点,积极探索创新实质性解纷的“清丰样板”,提升群众满意度,唱响“如我在诉”交响曲。
文字:杨想荣 杨慧苹
编辑:何贝贝
初审:刘亚茹
复核:韩丽敏
终审:佘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