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
一日之计在于晨
清晨,你是否还沉浸在睡梦中无法苏醒
这时,轻扣你家门的执行干警
是否给你带来了别样的“惊喜”呢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切实化解一批终本案件,4月26日早上8时,清丰县法院针对终本案件开展“终本出清”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干警们整齐划一集合在执行局门前,随着一声“出发”命令发出,干警们按照既定路线奔赴执行现场。
案例一
“是王某吗?我们是清丰县法院执行干警,查到你有案件未履行,跟我们去法院走一趟吧”。王某A与王某B婚姻家庭纠纷一案,2013年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执行人王某B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人抚养费31981元。被执行人未能按时履行,申请人于同年9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清丰县法院立案受理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查明:被执行人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且查询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无可供执行的车辆登记信息、房产以及工商登记等信息,致使该案无法执行。后告知申请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情况,为避免案件超期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表示理解并书面同意该案件的终本。
4月26日执行干警得到线索后,立即到被执行人王某B所在村庄,但并未找到王某B,于是询问该地村民,然而一开始村民们并不愿意透露王某B的下落,一时间陷入了两难的状况。执行法官与村民耐心沟通,终于得知王某B此次回来是来探亲,怕被法院发现就躲到亲戚家中,执行干警找到王某B后依法将其带回法院。处理过程中,王某B说道:“法官,这案件都过去十年了你们还管了,我以为这事都过去了呢”。执行干警对其解答道:“‘终本’并不等于终止,‘终本’不是执行程序的实质性终结,而是暂时的程序性的中止,案件‘终本’你的一切措施并不会解除,所要履行的义务还是要继续履行的。”被执行人表示:“唉,我以为你们早就不管了,担惊受怕了这么多年,我也不想再躲了,不如现在都给了,这样就敢光明正大地回家了。”最终,被执行人王某B通过多方筹借凑齐了被执行款,多年旧案得以顺利执结。
案例二
“喂,法官您好!我是姜某,就周某申请执行我那个案件,我把钱交了是不是微信就能用了呀,我现在和周某正在执行局”。外出执行的法官接到这样一通电话。周某申请姜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双方之前已达成调解协议,但姜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周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送达生效法律文书,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姜某的网络资金、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姜某发现自己账户进行冻结后,便立即联系法院,表示自己会尽快履行,希望法院能尽快解除对自己账户的冻结措施。最终,姜某通过多方筹借和司法扣划,凑齐了被执行款,承办法官确认执行款到账后,也立即解除了对姜某账户的冻结,该案件在被执行人的积极配合下得以顺利执结。
“终本”全称叫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案件的结案方式之一,但“终本”不等于案件结束法院就不管了,“终本”的案件法院同样会尽最大的努力查控一切可供执行财产,确保案件有人管、管到位、管到底,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最后,再次提醒
各位失信被执行人
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不然
下一次享受执行干警“叫醒服务”的人
就是你!
文字:翟来欣
编辑:何贝贝
初审:刘亚茹
复核:韩丽敏
终审:佘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