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鉴定案子就快不了?诉讼时间就一定长吗?
不一定!“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开辟了案结事了快车道!
什么是诉前鉴定?
部分民商事案件在审理中需要进行鉴定,由于司法鉴定事项的多样性、专业性、复杂性,鉴定时长存在不确定性,导致案件不能及时审结,案件审限延长。诉前鉴定将司法鉴定由“诉中”转变为“诉前”,有利于当事人根据鉴定意见确定诉讼标的额,增加了矛盾纠纷化解的可预见性和可接受性,提高调解成功率,同时也能够有效缩短办案周期,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提升。
近日,清丰县法院立案庭采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的解纷模式,成功促成当事人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减少诉累,实现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案件详情
2022年10月,在清丰县孟德大道与金堤路绿源菜市场北门,杜某驾驶电动四轮车与王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尾部发生碰撞,致王某及电动二轮车乘坐人刘某受伤。清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杜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多次协商未果,王某将杜某起诉至法院。
王某因本次事故向法院申请对自身的伤残等级及三期进行诉前司法鉴定,法院审查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对案件情况进行了解,后快速启动诉前司法鉴定程序,根据申请人的鉴定申请向杜某邮寄传票,传唤其协商鉴定机构。双方当事人到场后,承办法官在进一步了解案情后发现,该案件法律关系明晰、证据材料齐备,被告杜某积极配合调解,同意赔付部分诉讼请求。
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协调,原告放弃了部分诉求,被告答应尽快履行赔偿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诉前鉴定程序终止,案结事了,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而且高效地为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清丰县法院探索建立“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深度融合的解纷新模式,充分发挥以鉴促调作用,全力破解因鉴定导致矛盾纠纷诉前化解难、诉中审理周期较长等问题,以现代化能动司法理念跑出了定分止争加“诉”度。
文字:武晨茜
编辑:何贝贝
初审:刘亚茹
复核:韩丽敏
终审:佘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