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些被执行人抱有侥幸心理,感觉只要不接电话法院就找不到我,我就不用履行义务,直到真正戴上银色“手镯”、坐上“专属”的蓝白色汽车内、住进满是高墙围绕的小房子内,他们才能直面债务、积极筹款。
强制腾迁、打击拒执、拘传失信被执行人……在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清丰县法院从未止步。5月31日早晨,清丰县法院执行干警及法警队再次出发,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执行干警们突击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拘传被执行人,依法对被执行人住宅进行搜查,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根据执行系统反馈的财产信息现场查封、腾空涉案房产,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梁某、程某与曹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曹某仍一直拖延不履行。为了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全方位查询。经查,曹某名下有一处房屋,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名下房屋予以查封,进行网上拍卖,经过两次司法拍卖后房屋流拍。最终,申请人表示接收流拍房产以折抵欠款。执行过程中法院已向被执行人发出腾房公告,限其在公告期内自行腾空涉案房屋,但被执行人未在期限内搬离。执行干警遵循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向被执行人进行释法,强调法院强制腾房的法律依据,并告知其拒不执行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面对曹某拒不腾房,执行干警对屋内财产进行登记、造册,整个过程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像,并将涉案房屋更换门锁,张贴封条,并告知被执行人10日内腾退,否则将强制搬离。最终,案件取得重大进展。
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依法拘传失信被执行人15人,执行完毕结案3件,达成和解2件,腾房1处。善意与强制相结合,有力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
小案连着民心,司法关乎民生,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持续秉承“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的理念,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高效执行,强势出击,提质增效,努力在一桩桩、一件件的案件执行中彰显司法为民的“大情怀”。
文字:翟来欣
编辑:郭世冉
初审:刘亚茹
复核:韩丽敏
终审:佘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