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各位法官,没有你们这笔欠款我们肯定拿不到了……”6月19日上午,清丰县法院裴法官和他的执行团队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面印有“秉公执法 执行神速”的锦旗。
案件详情
中国某银行与吴某、曹某、晁某及清丰县某机械制造公司签订贷款借款合同,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该行多次催要,吴某、曹某、晁某及清丰县某机械制造公司却均未履行还款义务,故该行起诉至清丰县法院。经法院判决,吴某、曹某、晁某及清丰县某机械制造公司偿还某支行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案件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先从法律角度向被执行人释明利害关系,并告知不履行义务会导致成为失信人员、被限制高消费、被司法拘留等不利情况,但被执行人表示自己手中确实没有财产还债。而后经过执行干警多方查控,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但名下有一机械公司,执行法官从此线索入手,通过线上查控及线下走访调查后,发现机械公司内有厂房及部分老旧设备,于是执行干警便试着发起拍卖评估,但是经过两次拍卖都无人拍下,银行也表示这些厂房及设备过于老旧,不同意以物抵债。执行法官不愿就此放弃,于是主动去寻找是否有人愿意收购这些厂房及设备,并帮忙转发设备信息。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位客户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收购这些厂房和机器设备,卖出厂房和设备所得款项还给银行,
至此,本次案件执结完毕。
一面锦旗,一个故事,一份责任,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字:翟来欣
编辑:郭世冉
初审:刘亚茹
复核:韩丽敏
终审:佘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