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不辞辛苦的来回奔波,帮我们要到了全部赔偿款!”6月25日,申请人高某拿着两面印有“为民执法,情暖人心”八个大字的锦旗送至清丰县法院执行局,锦旗上的文字虽短,但字字饱含了当事人对执行法官执行工作的高度认可与感激。
高某与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后杨某迟迟未履行生效判决内容,后经多次催要无果,高某2020年1月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通过线上网络查控系统进行调查,穷尽调查措施后,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0年6月16日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终本”,但执行法官对执结案件的决心从未放弃,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都会与申请人去被执行人家附近进行摸排,寻找被执行人的踪迹,案件终本期间也多次线上查看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终于,申请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在市区出现,并已确定位置,得到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前往成功控制被执行人,但其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鉴于被执行人杨某有逃避执行的行为,遂对其出具拘留手续将其依法拘留。杨某父母迫于执行压力,主动联系法院称与申请人进行协商,表示愿意履行支付义务,经被执行人父母多方筹措,最终被执行人父母将赔偿款七万余元成功给付申请人,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锦旗虽轻,但是人民群众最直接的评价和最深刻的感受。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质增效,在执行工作中实现情、理、法深度融合,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
文字:翟来欣
编辑:何贝贝
初审:刘亚茹
复核:韩丽敏
终审:佘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