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天气炎热,太阳炙烤着大地。
7月21日,清丰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不惧酷暑,耗时10余小时成功执结一起物权纠纷案件,顺利将机械设备返还申请人孟某,当事人对执行干警善意、文明、高效的执行工作表示高度赞扬。
姚某、孟某与唐某物权纠纷一案,因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姚某、孟某二人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人员对案情进行详细分析研判:因执行设备数量多、案情复杂,为了保障执行顺利进行,承办法官提前制定预案,组织干警、特警15人,决定组织开展设备交付执行工作。早上7时许,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办案人员与被执行人进行涉案执行标的物的反复沟通确认后,决定开始实施设备交付。
行动开始前执行干警对将要交付的设备逐一清点,登记造册。
交付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仍对自己未主动履行义务的行为进行辩解,为顺利交付机械设备,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和谐执法理念,对执行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进行了释法明理,在执行干警不厌其烦的解释下,被执行人情绪得以缓和,并说“法官,俺也不懂法律的条条道道,做生意讲的就是诚信,经过你们给我讲法律规定,我懂了”。
经过长达10余小时的清点、搬运,最终,机器设备成功交付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在高温的天气下,执行干警无畏酷暑依旧忙的热火朝天。
随着五辆货车的安全驶离,历时10余小时,涉及三处厂房的80余件设备交付工作顺利完成。
“清丰县法院太给力了,点赞!”申请人连连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