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成功调处了一桩老年人离婚案,受到当事人的交口称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张某和被告寇某于1980年结婚,生育了一男二女,三个孩子均已结婚生子。寇老汉年近六旬,脾气却是相当的大,常因生活琐事和张老太吵嘴,甚至对张老太动起老拳,拳打脚踢尚不解气,后来发展到自己一人搬到别院居住,竟然和老伴分居了。张老太一气之下回娘家居住,来法院起诉要求和寇老汉离婚。本院受理此案后,办案法官立即和寇老汉联系,了解两人矛盾的起因,寇老汉对自己的行为非常懊悔,希望法院为他们夫妻解和。办案法官又找到寇老汉、张老太的儿子和两个女儿询问有关情况,三个子女都不希望父母离婚,希望法院化解矛盾,为他们的父母解和。了解案件情况后,办案法官多次和张老太沟通,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寇老汉本人也向张老太赔礼道歉,并写下书面保证今后不再动粗,不料,张老太仍不原谅寇老汉,后来张老太的儿子将张老太的三岁的小孙子领到法庭来,小孙子一见到奶奶便抱住腿,“奶奶”、“奶奶”叫个不停,张老太眼圈一红,眼泪夺眶而出,终于,张老太原谅了寇老汉,当场表示撤诉,一家子11口人高高兴兴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