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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距离”旁听庭审 “面对面”以案释法

  发布时间:2024-08-14 10:48:42


    8月13日,清丰县法院马村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案件,邀请7名群众到庭旁听。在主动接受监督、推进阳光司法的同时,让案件审理赋能法治宣传,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律知识、防范意识。

    原告谢某与被告刘某系朋友关系,谢某经刘某介绍认识另一被告韩某。2016年2月20日韩某以资金紧张为由向谢某借款100000元,借款由谢某账户打入刘某账户,再由刘某将款项取出交给韩某,后经谢某多次催要,韩某均未偿还。为保护个人合法权益,谢某遂将刘某、韩某诉至清丰县法院。庭审前法官曾多次组织各当事人调解,但并未成功。

    庭审现场,程序严谨有序、气氛庄严肃穆,主审法官精准提炼案件争议焦点、组织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围绕庭审重点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旁听群众聚精会神地观摩案件审判的每个环节,近距离感受案件庭审过程,体验最直观的“法治课堂”。

    旁听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庭审,接受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教育,对审判流程有了更直观的了解,零距离感受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提升了自我防范意识。

    社会各界旁听庭审,是司法公开的体现,更是以案释法、提升普法实效的有力举措。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完善工作举措,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深化拓展旁听庭审活动的宣传教育作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责任编辑:郭世冉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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