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8月15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之际,清丰县法院组织干警开展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清丰县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保护环境从我做起”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讲解生态日设立的重要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大家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理念,并耐心解答群众日常生活中与生态环保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30余人次。
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持续深入开展多样化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对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引导环境资源保护主体自觉提升保护自然环境的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用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为美丽清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