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进入法院工作的第6个年头。6年时间转瞬即逝,一路走来,十分庆幸我所在的集体不断帮助着我将勤奋变成习惯、将坚韧作为态度、将公正融入性格。面对日常繁忙紧张的工作,我时常在想,如果我是一名当事人,我会对法院有什么期待呢。而如今,当我是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我又能做些什么呢。张军院长提出:“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理念一新天地宽,如我在诉,是新时代人民法院贯彻司法为民宗旨的体现,是坚持人民至上司法理念的体现。
如我在诉,解好家事“千千结”我所在的马庄桥家事法庭负责审理全县辖区内的家事繁案。把难断的家务事解决好,将破裂的亲情修复好,是我们家事法庭全体干警一直坚持的初心和使命。
对于家事纠纷,我们常说“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作为法官助理,我们就像一座桥梁,连接着法律与社会,法官与当事人。我们的工作开始于一本本卷宗,但每一个案件背后都藏着一段故事,或悲或喜,或简单或复杂。我们是这些故事的整理者、解读者,也是实现正义的见证者。
曾经有这样一起案件,原被告离婚时协议由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孩子,但本由父亲抚养的大女儿一直跟母亲表达想跟随母亲生活的强烈愿望,并声称父亲及奶奶经常对其严厉教育,让其无法感受到温暖,故作为母亲的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将大女儿抚养权变更至自己名下。
案件受理之后,因为本案涉及未成年子女,孩子也正处在学习成长的关键时期,妥善解决抚养权归属,让孩子尽快在安稳平和的环境中生活是当务之急,所以贾庭长决定尽全力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该案纠纷。我们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的形式与当事人沟通,又亲自去往就读学校,向大女儿和其老师全面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状况,开庭当日,从孩子本身利益出发,组织当事人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原被告都表达出对孩子强烈的关心,也反思了自己的教育方式,随后法官便提出折中方案,让孩子跟随原告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如果确实经过相处愿意今后都跟母亲生活,希望双方能尊重孩子本人意愿,双方当事人均认可这一调解方案,最终该案纠纷得以化解。家事案件中,关于抚养权的纠纷不在少数,为了避免孩子的身心健康再次受到伤害,我们在审理案件时,始终坚持未成年子女最优保护原则,以柔性司法化解矛盾争端。
这只是我们法庭日常审理工作中的一个缩影,在我们的努力下,本该是一桩桩扯不清理还乱的家长里短,变成了一件件为人称道的老百姓口碑。
人民至上,做实法庭能动事儿
法庭虽小,职责却大,除了法庭上的威严肃穆,我和法庭同事们更多的是日常工作中的细碎柔情。我们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坚实政治信念,坚持充电加压、武装理论头脑,集中研判学习,充当业务排头兵,推动信息化办公办案、注入智能元素,今年我们作为枫桥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巡察整改等多项活动的牵头部门,积极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注重发挥社会效能,秉承发扬“枫桥经验”,协助推进了家事解纷“大联盟”、“和睦e家”、村居微法庭等创新机制的制定及运行,推进了诉源治理成效,打造家事审判工作新格局,除了关注亮眼的审判质效数据,我们更多的在工作之余发挥自己的余热,坚持司法为民,为基层社会治理夯实法治根基。
人民至上,如我在诉,久久为功,方得始终。6年后的今天,虽然我已褪去稚嫩与青涩,但是,与当事人感同身受,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初心依旧如故,我也会继续在点滴的工作中坚守法治信仰,用实实在在的执法办案成效铺陈“人民至上”的底色,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殷切期盼,为新时代法院发展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