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人怀着激动的心情将一面印有“匡扶正义,惩恶扬善”字样的锦旗送到清丰县法院执行局,感谢执行人员在执行工作中的辛勤付出与高效执行。
王某与濮阳某公司、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清丰县法院受理后,依法进行调解。调解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濮阳某公司及刘某未按调解文书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认真梳理案件,依法向被执行人送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迟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多次传唤未到。承办法官根据系统网查反馈出的财产信息线上、线下展开调查,同时根据网查反馈出的财产信息依法进行冻结,通过多次对反馈财产研判及分析,被执行人刘某及濮阳某公司财产线上冻结及线下查找线索冻结金额已达到执行标的,2024年8月20日承办法官快速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存款14余万元至法院执行款专户,后迅速将涉案案款发放至申请人。
从立案到结案,14余万元案款线上及线下穷尽措施查人找物仅用20天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