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圆满审结一起由邻里矛盾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通过法官的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以后要和睦相处,十几年的仇怨得以化解。
被告人杜某亮与被害人杜某省两家系邻居,双方因宅基的边界问题长期结怨。2010年9月因连降大雨,而杜某省家的宅基垫的比较高,杜某亮家的院墙塌掉。9月8日,被告人杜某亮的父亲找杜某省帮忙修墙,引发两家吵骂撕打,杜某亮用砖将杜某省砸致轻伤,在撕打中杜某省母亲也受轻微伤。
被告人杜某亮以故意伤害罪被起诉到法院后,杜某省及其家人情绪激烈,要求杜某亮赔偿十五万元,否则不予调解,并扬言法院如不重判,将到北京告状,而杜某亮家属仅同意赔偿一万元。此案如不能调解解决,不仅双方矛盾激化,还可能形成上访案件。为此,审判人员邀请双方村干部及杜某省的本家堂兄参加调解,从双方处理问题的不当谈到邻里和睦相处的好处,并引导双方家属阅读了审判庭内摆放的邻里解决矛盾的典故展板。通过一个星期的连续调解,双方家属最终互相谅解,杜某亮家属赔偿杜某省及其母亲损失共计30500元,杜某省也建议法庭对杜某亮从轻处罚。
我院在附带民事诉讼审理中以“调”字为中心,在调解工作中以当事人满意为标准,诚心化解当事人矛盾,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