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为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方位、多角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推行四项措施将司法公开进行到底,以监督促公正,以公正保和谐。
借助立案大厅促进立案公开。依法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程序和条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案件审判、诉讼风险提示等内容,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
借助庭审直播促进庭审公开;认真落实群众旁听庭审制度,公民持有效证件即可旁听公开审理案件的庭审;积极推行庭审网络直播,大力推行审判过程公开,使法官一言一行置于公众视野之下。
借助执行公示制度促进执行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执行依据、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依法向当事人公开案件当事人情况、被执行财产信息、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信息等,及时将执行中的进展通知当事人。
借助网络平台促进审务公开。通过法院网站等载体公布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审判职能等基本情况。切实做到通过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营造关注司法公正的社会环境,让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