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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解了心结 两位老邻居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4-12-27 15:23:10




    “定分”重在“止争”

    近日,清丰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过调解化解了案件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谈笑着走出法庭。

    案件详情

    原、被告系同村村民,2018年原告与被告约定,被告租赁原告部分的宅基地用于做生意并建造彩钢房。合同签订后,被告在原告的宅基地上建造了彩钢房,但一直未支付租金,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原告诉请彩钢房年久失修,已危及到原告的人身安全,要求解除土地租赁合同、被告支付土地占用费并拆除彩钢房。

    开庭之前承办法官韩清蓉提前与双方沟通了解案情,知道双方因该土地租赁导致朋友关系恶化、双方情绪激动。开庭当日,气氛剑拔弩张,原告因迟迟未收到租金引得家人终日埋怨一肚子委屈,被告也说自己的确遇到困难真的无奈。

    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耐心劝导、安抚双方情绪,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且曾系好友,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便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平心静气坐下解决问题。承办法官深入浅出地向双方讲解了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在本案中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换位思考,并结合双方意见,提出了可执行的调解方案供双方斟酌选择。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坚硬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能够将心比心体谅对方的难处,最终达成调解,原告同意被告继续租赁,案涉宅基地上的彩钢房不拆除。被告当庭支付了部分租金,原告也看到被告的诚意,双方当事人心中的隔阂解除,紧紧地握住对方的手,频频向法官道谢。

责任编辑:郭世冉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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