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清丰法院坚持把为民司法作为首要任务,通过审判方式改革推动能动司法,积极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从组织领导、硬件建设、功能强化、制度监管入手,强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立案窗口安装了监控、金属探测安全门等安全保障设施;公布了立案条件、工作流程、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诉讼和执行风险提示等内容,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制作了诉讼指南等系列便民手册,方便当事人随时取阅;建立立案信访台帐,澄清了历年来存在申诉信访材料的情况。
二、加大执行力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执行工作实际,落实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多渠道了解、收集被执行人信息,提高了执行办案的效率;科学制定执行方案,采取“5+2”(5个工作日加2个休息日)、“白+黑”(白天加晚上)的工作模式,取得较好的执行效果;建立和完善执行和解制度,慎用执行强制措施,找准利益焦点,做细做好工作,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三、强化信访措施,营造和谐氛围。大力加强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信访接待室”、“院领导接待日”的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采取院领导包案制,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了逐案排查,对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进行稳控,有力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5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6件。
四、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就地解决纠纷。硬性规定了每个庭室的巡回办案数量,要求法官进乡村进社区,抬起“衙门”就群众,变当事人到法庭告状为法官下到乡村就地开庭审理案件。今年以来,先后有土地承包纠纷等6起案件采取了“流动法庭”现场庭审,旁听群众达数百人之多,既减轻了群众诉累,又及时化解了矛盾,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五、强化“三调联动”,杜绝纠纷隐患。将基层人民法庭解决纠纷的作用延伸,设立了“三调联动”调解室,与辖区乡镇密切配合,对一些简单的婚姻家庭、侵权损害、民间借贷等纠纷,在当事人起诉之前就积极参与,主动服务,把基层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共参与“三调联动”工作4起,成功化解了多起损害赔偿、房屋施工合同等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