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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力执行】“子债父偿”促执行 言传身教显诚信

  发布时间:2025-04-25 17:46:09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近日,清丰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时,经承办法官普法后,被执行人父母决定代其儿子偿还赔偿款13000余元。最终,该案件以“子债父偿”的方式执行完毕,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10天。

    此前李某驾驶的小型客车与张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致使张某当场死亡。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张某近亲属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赔偿。保险公司赔付后,经法院判决,责令李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共计13000余元。李某未能按时给付赔偿款,本案遂进入执行阶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李某,但均无人应答,后通过网络查控对其名下的银行账户、房产等进行了查询,发现李某账户金额充足,若进行司法扣划则需要15天异议期,为促使案件尽快执结,经分析研判,认为该案标的不大,执行法官充分发挥执行联动优势,前往李某户籍所在村委会做李某家属工作。

    就在承办法官前往之际,李某父母主动来到法院执行局询问案件执行情况,执行法官告知李某父母,现案款已经冻结足额但有一个司法扣划异议期15天。“法官,还要等半个月?那要是现在我们给现金这个案子几天了结呀?”承办法官针对其问题进行详细解答,李某父母一听交完钱给了申请人案件就能了结了。随后当场筹集资金,将全部赔偿款13000余元履行到位。至此,该案件得以圆满执结,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10天。

    本案中,李某父母以实际行动言传身教,为儿子上了一堂“诚信”课,“子债父偿”虽非法定义务,却是父母的诚信和对孩子深沉的关爱,对维系家庭亲情、传递社会诚信正能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希望被执行人都能够积极践约、主动履行,别再让父母忧虑担心!这既是对失信行为的补救,也是内心诚信的回归。

    “法虽无私,亦有温度”。小标的案件虽“小”,却最考验执行干警的耐心与温情。清丰县法院执行干警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把每一个看似普通的“小案”、每一件看似琐碎的“小事”,都当作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来办,以心换心、用情解困,让公平正义既看得见尺度,更感受得到温度。

责任编辑:郭世冉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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