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生活中,因一点小事兄弟俩对簿公堂的事屡见不鲜。近日,清丰县法院古城人民法庭就受理了一起亲兄弟因为农村土地导致的排除妨害纠纷。
案件详情
当事人一家共有兄弟三人。案涉土地,本属于兄弟三人的父母,后来父亲过世,母亲将土地分配给兄弟三人。原告在家排行第二,被告是三兄弟中的大哥。二弟起诉大哥,要求大哥把在自己土地上种的树木砍伐处理,将案涉土地还给自己耕种。收案后,王晓玉法官认为案件如果一判了之,双方的关系将再也没有缓和的余地,后续老人赡养也成为新的纠纷,一定要尽力调解,实质化解纠纷。原告向法官诉苦:“按照土地确权证,那块地是我的,但是他在上面种的树,我没法种庄稼,我要求他把树砍掉,把地还给我”。被告也表示冤枉:“法官,2016年我土地确权的时候在外地打工,村里面给我打电话,我就委托俺二弟去办理了,那上面的树我十几年前就种在上面了,现在他非说地是他的,你让我咋办。”双方各执一词,王晓玉决定深入村里深入调查以后再作调解工作,经过走访调查,才知道原被告双方因为这块地的归属,早已经闹得不可开交,村委也介入调解,乡里也下了不少功夫,但是随着矛盾不断加深,原被告二人谁也不肯让步。
这种背景下,王法官邀请村委和原被告二人共同去涉案土地实际观测,对土地的位置,地面上的附着物以及附着物的归属做了详尽的调查。在做好了这些基础工作以后,王晓玉和主管领导找到当地乡党委书记一起和村支书沟通解决方案,多次来往于法庭和村里,二十多里路是法庭到村头的距离,有时跟当事人电话调解,一打就是三四个小时,最终,经过4次庭审调解,制定了多个化解方案,对比了案件鉴定和结案后的执行成本,最终被告说:“法官,经过您耐心调解,我想明白了,不管当时土地确权的时候是啥原因,我们是亲兄弟,还有母亲要赡养,就这样打官司下去,不管谁赢谁输,都不值得,我是大哥,我这就找人把树砍了去,至于我土地那个事儿,等这边处理完,我把老二老三叫到一起,协商协商。”
最终,被告将案涉土地上种植的树木砍伐出售,将案涉土地交还给原告种植,原告情绪也得以缓解,双方握手言和,置于兄弟间多年的隔阂终于被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