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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王法官,您的快递到了!

  发布时间:2025-04-25 17:50:38



    4月17日一早,清丰县法院立案庭王旭栋法官收到一份快递,打开后一面印有“热情为民 公正执法”的锦旗呈现在眼前,这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专门从安徽邮寄到法院,表达了对承办法官深深地感谢。

    原告尹某称其于2022年期间,受雇于被告谢某,在北京从事室内装修工作,双方约定,由被告支付原告劳务费用,但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仍有9000元劳务费用未支付,原告一直向被告主张债权,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接收案件的第一时间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被告,被告称原告确实受雇于他从事室内装修工作,也有一部分钱款未结清,但原告工作有瑕疵,被告联系原告后,原告并未去维修。了解上述情况后,法官又与原告从证据方面进行沟通,原告本人仅提供与被告的两页微信聊天记录,该记录上并不显示工资计算方式、已经支付劳务费数额、下欠劳务费数额,如果开庭对其不利,现被告对事实认可,具体数额可再对账,最终原告同意调解。另一方面,法官积极与被告进行沟通,“工程质量有问题,这不能成为你拒付工资的理由”并详细阐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告知其拒不偿还劳务费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被告同意支付原告劳务费6000元,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本案虽然标的额不大,但洞察“小案”背后的民生民意正是法官践行“如我在诉”的具体实践。在今后的工作中,清丰县法院将继续把“念兹在兹、枝叶关情”的为民情怀转化为脚踏实地的服务行动,在保障公平正义的基础上,让司法温度更加可触可感,书写让人民满意的司法答卷。

责任编辑:郭世冉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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