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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法院坚持四字方针打造优质服务

  发布时间:2011-03-17 15:24:34


    我院立案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便、快、准、助”四字方针,不断优化工作环境和工作作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立案接待中突出一个“便”字。实行“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立案庭干警在接待当事人、办理审查立案手续,以及接打电话、诉讼等便民服务时,一律使用文明礼貌用语,避免冷、硬、横、推、烦,做到热情文明。

  二、立案审查突出一个“快”字。实行了审查、立案、登记、开票等“一条龙”柜台式服务,切实做到了案件随到随立,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事项,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真正体现人性化服务宗旨。

  三、立案释明突出一个“准”字。针对立案工作实际,在立案大厅公示受案范围、收费标准、举证须知及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诉讼成本等内容,同时印发诉讼指南、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调解须知,及时提示当事人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拒不执行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避免因缺乏诉讼常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司法救助突出一个“助”字。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和下岗职工、特困户等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提供便捷的司法救助等服务,进一步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2011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98件,其中法律释明323件,提供司法救助11件,收到了来诉当事人的认同和好评。

责任编辑:HLM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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