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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法“枫”景】情法交融化纠纷:一场充满温度的调解纪实

  发布时间:2025-05-23 17:14:19



近日,清丰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特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用司法温情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意外碰撞引发赔偿争议

原告骑行两轮电动车时,与驾驶三轮电动车外出贩卖水果的被告发生碰撞,经认定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因骨折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3000余元,诉至法院。

揭开被告的艰难处境

为全面了解案情,法官前往被告住所地实地调查。映入眼帘的是家徒四壁的居所,被告面部、腿部均有残疾,行动不便。经向村委会核实,被告因与父母关系不和独自生活,持有残疾证,属村里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能力十分有限,确实难以承担赔偿费用。

清法“枫”景

法理与情理的双向奔赴

面对原告的合理诉求与被告的现实困境,法官决定以调解方式破局。多次通过电话搭建沟通桥梁,一方面向原告耐心解释被告的特殊情况,说明强制执行可能面临的“执行不能”风险,争取原告的理解;另一方面积极与被告沟通,引导其正视责任、尽力筹措款项。经过反复释法明理、疏导情绪,原告最终被法官的真诚打动,主动作出让步,被告筹款后当场向原告支付。

让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

司法有尺度,温情无边界。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是清丰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缩影。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法官深入一线调查实情,用“同理心”打通矛盾堵点,既避免了被告因案雪上加霜,也让原告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郭世冉    

文章出处: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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